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审核员培训

点击留下电子邮箱,免费订阅古笼老师的CCAA考试电子资料!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1版


文件编号:CCAA-124
                                                               
发布日期:2004年8月11日
©版权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类别
本准则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规范类文件。
    本准则规定了CCAA运作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时遵循的原则。
本准则经CCAA批准发布。

批准
第1版                         实施日期:2004年8月11日
编制:CCAA                    日期:2004年6月11日
批准:CCAA                    日期:2004年8月11日

信息
所有CCAA文件都用中文发布。标有最新发布日期的中文版CCAA文件是有效的版本。CCAA秘书处将在CCAA网站上公布所有CCAA相关准则的最新版本。
关于CCAA或CCAA检查员注册的更多信息,请与CCAA秘书处联系,秘书处联络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
联系电话:010-65994481         传真:010-65994573

邮编:100020
版权
©版权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前言
本准则由CCAA参照IATCA(国际审核员培训注册协会)相关准则制定,目的是为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提供一个通用的基础。
本准则制定时还依据了GB/T 19011 idt ISO 19011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考虑了中国的国情及认证/认可机构的要求。本准则是注册为CCAA 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的基础依据。
CCAA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注册仅表明个人从事检查的能力,CCAA注册不对个人的专业能力加以确认。
所有CCAA文件都用中文发布。标有最近发布日期的中文版CCAA文件是有效的版本。CCAA秘书处将在CCAA网站上公布所有CCAA相关准则的最新版本。

 
第一章  概论
1.1引言
1.1.1本准则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制定,目标是统一我国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注册活动。
1.1.2本准则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我国饲料产品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建立和完善饲料产品认证人员的注册制度,统一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注册要求和方法。
1.1.3制定本准则所使用的程序是首先确定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所需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能力,然后确定衡量这些知识和能力的方法。
1.1.4采用以知识和能力为基础的注册方法主要依赖于对每个申请人的评价过程。本方法设计成能够使注册申请人通过多种途径展示他们获得所要求知识和使用所要求技能的系统。此方法更加强调对申请人的评价方法及评价人员的作用。
1.1.5 引用文件
● 《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第19号)
●《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1:2004)
1.1.6  本准则分为3章:
第一章 概论(引言和定义);
第二章 注册要求;
第三章 申请和评价。
1.2    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级别
1.2.1 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分为: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
●  检查员
检查员是指已满足本准则相应要求,能够作为检查组成员对申请或已经获得饲料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实施检查或跟踪检查,并且能够独立进行检查活动的人员。
●  高级检查员
高级检查员是指已满足本准则相应要求,能够独立对申请或已经获得饲料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实施检查或跟踪检查,有丰富的检查经验,并且能有效管理检查组和组织协调完整检查所有方面的人员。
1.2.2 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应遵守逐级晋升的原则。
1.3定义
在本准则中使用下列定义:
●  饲料
    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  饲料添加剂
    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  饲料产品
    本准则中的饲料产品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  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
    指经CCAA评价注册,有能力依据认证基本规则和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受认证机构的委派,对申请或者已经获得饲料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实施检查或跟踪检查的人员。
●  饲料产品认证
指企业自愿申请,认证机构对饲料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按照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合格评定的活动。
●  完整的饲料产品认证检查
    指覆盖了《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全部条款,按照《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所描述的全部检查过程。
●   担保人
    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了解申请人专业背景并能够证明申请人个人素质和经历的在CCAA注册的级别审核员或检查员。
●  书面评价
检查员注册机构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用于申请的文件证据提出的评价意见。
●  检查员聘用机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从事饲料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
第二章    注册要求
2.1个人素质
2.1.1 注册申请人应具备有效地进行检查所需的个人素质:
1)有 道 德: 公正、可靠、忠诚、诚实和谨慎;
2)思想开明: 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3)善于交往: 灵活地与人交往;
4)善于观察: 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5)有感知力: 能本能地了解和理解环境;
6)适应力强: 容易适应不同情况;
7)坚韧不拔: 对实现目的坚持不懈;
8)明    断: 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
9) 自    立: 在同其他人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2.2知识和技能
2.2.1 以下知识和技能是对注册申请人最基本的要求。这些知识和技能包括:
1)    具有饲料和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2)    熟悉饲料产品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和要求;
3)    熟悉饲料产品企业的设计、生产、储存、运输和服务过程;
4)熟悉质量管理理论并掌握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能把握影响企业产品质量的关键活动,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5)能结合产品特点对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实施检查及跟踪检查;
 6)熟悉饲料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方针、政策;
 7)掌握《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2.3教育经历
2.3.1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2.3.2在任何情况下,声明的教育程度应有文件证明。
2.4工作经历
2.4.1学历为大专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6年全日制工作经历,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4年全日制工作经历,该工作经历应在负有判定责任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获得。
2.4.2 满足CCAA注册要求的工作经历应在取得学历后获得。
   工作经历是指与管理相关的技术、专业工作岗位的经历。原则上,某一组织中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的人员(如:质量、检验、计量、工艺、培训、标准化等部门的人员)以及与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如检验检测机构的负责人、车间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其经历被视为注册时可接受的工作经历。
2.4.3申请人应提交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并由申请人的聘用机构签字(盖章)。申请人也可以用聘用机构推荐信的形式出具证明,证明中应提供申请人从事的实际工作情况、职位和职责。
2.5专业工作经历
2.5.1具有饲料及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饲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2年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经验;
     2)饲料产品管理、检验机构2年技术、检验经验。
2.5.2具有饲料及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饲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3年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经验;
     2)饲料产品管理、检验机构3年技术、检验经验。
2.5.3具有非饲料及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饲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4年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经验;
      2)饲料产品管理、检验机构4年技术、检验经验。
2.5.4具有非饲料及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饲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5年技术、检验或质量管理经验;
2)饲料产品管理、检验机构5年技术、检验经验。
2.5.5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
2.5.6 饲料及相关专业包括:饲料加工、动物营养、畜牧及相关专业(粮食加工、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发酵、农畜产品加工、医药、化工、农业机械和农业工
程等)。
2.6培训
2.6.1申请人应成功地完成了经CCAA批准的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培训课程并且通过考试。
2.6.2 课程和考试都应符合CCAA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培训课程准则的要求。
2.6.3 申请检查员注册时培训应是在前4年内获得的。
2.7检查经历
    只有从事饲料产品认证的检查经历方可视为有效的检查经历。
2.7.1申请注册检查员的检查经历要求。
    检查员申请人应该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在饲料产品认证机构的安排下参加至少2次饲料产品认证检查的见习,其中至少一次是完整的认证检查,并由检查员的聘用机构就申请人以下方面的能力进行评价:
     1)对饲料产品生产和服务的知识的运用能力;
 2)依据《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从事检查过程的能力;
 3)具备个人素质情况。
2.7.2 高级检查员的检查经历要求
2.7.2.1 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作为至少有另一名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构成的检查组组长成功地完成和管理3次完整的饲料产品认证检查,且现场检查人日不少于10天。
2.7.2.2检查员聘用机构应通过本机构的高级检查员对申请人进行的完整检查中至少一次全部检查过程进行见证,并就申请人以下方面的能力进行评价:
     1)对检查活动的策划能力;
     2)组织协调检查组其他成员工作的能力;
 3)与受检查方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对检查活动整体的控制能力和应变能力。
2.7.3 符合要求的检查经历
2.7.3.1 所有的检查都应包括从检查准备到检查报告的全部检查过程。
2.7.3.2 一个现场检查人日应不少于6小时,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重复计算人日。
2.7.3.3申请高级检查员所要求的3次检查经历应至少从2个不同的企业获得。
2.7.3.4现场检查包括首/末次会议、现场的产品抽样/抽查和符合性检查阶段,但不包括策划、文件检查、样品检验和准备检查报告,即使这些工作是在受检查方所在地进行的。
2.7.4 检查经历记录
2.7.4.1 检查员注册申请人应随申请书附上见习经历记录。检查员再注册和高级检查员注册、再注册应随申请书附上检查经历记录。记录应包含提交的每次检查的下列信息:
    1)检查日期;
2)现场检查人日;
3)检查类型,如完整检查或跟踪检查;
    4)受检查方的名称和联系信息(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5)检查员聘用机构的名称和联系信息(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6)检查组组长的姓名和联系信息(姓名和电话);
7)检查组中检查员的人数;
    8)申请人在检查中的作用(组长、组员、见习人员);
    9)申请人承担检查工作的内容。
2.7.4.2 检查经历记录应由申请人的受检查方盖章或签字,适用时还应由该次检查的检查组组长或进行见证的高级检查员签字。
2.7.5 见证
2.7.5.1 见证目的
 1)见证检查活动的真实性;
     2)见证申请人的个人素质;
     3)见证申请人是否满足注册要求的技能。
2.7.5.2 对检查员见证人的要求
     1)根据《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相关文件,现场观察申请人进行的检查活动并对申请人能力做出评价;
     2)如实填写认证检查员见证报告,并对见证报告负责。
2.8申请担保
2.8.1检查员申请人应由聘用其从事检查活动的机构推荐并由两名CCAA注册的级别审核员或检查员担保。
2.8.2 推荐机构及担保人应对申请人填写的注册申请所要求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9 个人声明
2.9.1所有检查员注册和再注册申请人应签署一份声明,表明他们承诺遵守本准则,特别是2.11条款所阐明的检查员行为准则,对有关他们表现的所有投诉都能正式地予以记录,处理的方式应能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
2.10 注册保持
    所有注册的检查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和再注册。注册和再注册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3年。再注册的申请人应提交检查经历记录和专业发展记录。
2.10.1 检查员
2.10.1.1检查员应提交文件表明其每年完成了至少2次饲料产品认证检查,所有检查都是按照《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所阐明的原则和规范进行的。
2.10.1.2 用于再注册的任何相邻2次检查之间的间隔不能超过18个月。
2.10.2 高级检查员
2.10.2.1 高级检查员应提交文件表明其每年完成了至少2次饲料产品认证检查经历。其中至少有1次检查经历应担任检查组组长,领导至少有另一名检查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检查。所有检查都是按照《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所阐明的原则和规范进行的。
2.10.2.2 用于再注册的任何相邻2次检查之间的间隔不能超过18个月。
2.10.3  持续专业发展
2.10.3.1 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在注册期内,每年都应保证至少15小时适当的持续专业发展。持续专业发展的证实材料应由提供者或申请人聘用机构予以确认以后,由申请人聘用机构提交给CCAA作为再注册申请的证明资料。
2.10.3.2 专业发展活动的证实材料应说明所进行活动的类型、持续的时间和提供者的详细信息。
2.10.3.3专业发展活动应与饲料产品认证和实践相结合,在选择专业发展的具体内容时,还应注意弥补自身的弱项或不足。
2.11检查员行为准则
2.11.1 所有检查员有义务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改进检查专业状况。不能遵守以下要求,可导致暂停或取消注册资格。
1)    遵纪守法、敬业诚信、准确公正;
2)    努力提高检查技能和信誉;
3)    帮助其所管理的人员提高管理水平、专业和检查技能;
4)    不承担本人不具备能力的检查;
5)    不介入冲突或利益竞争,不向任何委托方或聘用机构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6)    除非受检查方书面授权或有法律要求,不讨论或披露任何有关检查的信息;
7)    不接受受检查方及其工作人员或任何相关方的礼金、礼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好处,也不应在知情时允许同事接受;
8)    不有意传播任何错误的或易产生误解的信息,以防影响检查或检查员注册过程的信誉;
9)    在任何情况下,不损坏CCAA及其注册过程的声誉,与针对违背本准则的行为而进行的调查进行充分的合作;
10) 不对受检查方既进行咨询又进行认证检查。
第三章    申请和评价
3.1 申请
3.1.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CCAA注册准则,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所有申请资料将作为档案保存。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要求申请者必须使用CCAA指定的统一表格。
3.1.2 申请材料由检查员聘用机构集中申报给CCAA。
3.1.3 申请材料
3.1.3.1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申请
     1) 注册申请表(原件,贴一张相片);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3) 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面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5)见习检查评价证明(原件);
     6)注册费。
3.1.3.2 饲料产品认证高级检查员注册申请
     1) 注册申请表(原件,贴一张相片);
     2) 检查员注册证书(复印件);
     3) 检查经历证明(包括检查经历记录表原件和检查计划);
     4)验证评价报告(至少一份原件);
5) 注册费。
3.1.3.3 年度确认申请
1)年度确认汇总表(原件);
2)年度确认费。
3.1.3.4 再注册申请
1)    申请表(原件,贴一张相片);
2)    原注册证书(复印件);
3)    检查经历证明(包括检查经历记录表原件和检查计划);
4)    专业发展记录;
5)年度确认合格证明;
6)注册费。
3.2  面试
3.2.1 申请CCAA检查员注册时需进行面试评价。
3.2.2 CCAA根据检查员聘用机构的申请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
1)    核实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专业工作经历;
2)    验证申请信息的正确性;
3)    评价申请人是否满足本准则要求的检查能力;
4)    考核、评价申请人的个人素质。
3.2.3 CCAA依据《面试评价程序》进行面试评价工作。
3.3 评价与注册
3.3.1 书面评价过程
3.3.1.1 应确认评价申请书及其材料齐全。
3.3.1.2 应按以下要求对学历证书进行验证:
    1) 原件,由CCAA的工作人员审阅后返还申请人;或
    2) 上述原件的真实复印件,由申请人的聘用机构、担保人确认;或
    3) 由具有资格的权威机构以信函的方式确认申请人的证书是得到认可的。
3.3.1.3 工作和专业工作经历评价和验证,包括:
       ─组织的业务性质;
       ─被聘用的起止日期;
       ─聘用期间的职责。
3.3.1.4 检查见习经历评价
通过从申请人聘用机构提供的见习评价证明,见证评价内容与2.7.1要求的符合性。
3.3.2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由两名评价人员进行评价,两名评价人员应按照各自独立工作的方式对每一份申请进行评价,其中一名评价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价,另一名评价人员对前者的评价予以复审。
3.3.3 评价人员
3.3.4 评价应由没有偏见和既定利益并且有能力进行公正和客观评价的人员执行。评价人员可以是志愿者或是CCAA的工作人员/签约人。
3.3.4.1  CCAA应确保所有评价人员具有恰当的资格,受过必要的培训,以使他们能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经历与CCAA的要求的符合性做出合理的判断。
3.3.4.2  CCAA应选择和培训评价人员,确保他们能胜任对申请人的评价工作。
3.4  证书
3.4.1 对准予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予公布并颁发注册证书。证书持有人应遵守CCAA《证书及标志的使用规则》。
CCAA将公布注册人员名单/名录,注册人员对注册信息有特殊要求的,须在递交申请书时予以书面说明。
3.4.2 证书应说明:
1) 检查员的姓名;
2)注册级别;
3)注册有效期;
4)身份证编号;
5)CCAA的名称/标志;
6) 注册号;
7) 注册日期。
3.5  资格处置
    CCAA制定文件化程序对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进行暂停和取消注册的处置,详见CCAA《注册资格处置规则》。
3.6  投诉与申诉
    CCAA制定文件化程序处理由注册、再注册和注册资格保持决定引起的投诉和申诉,详见CCAA《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CCAA将应申请人的请求提供该规则。 
3.7  记录
CCAA和检查员聘用机构应保存必需的记录,用以表明对本准则要求的符合性。这些记录保存期应按CCAA规定的期限执行。

原文下载:CCAA-124饲料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rar

发表评论:

网站目录

最近发表

最新评论及回复

文章归档